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近日發(fā)布通知,決定于6月1日起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對受疫情影響存在困難的繳存單位和職工給予緩繳、降低繳存比例、提高租房提取額度等政策支持。
通知明確,受疫情影響,繳交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企業(yè),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或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緩繳住房公積金最長期限為1年,緩繳期間經濟效益好轉的,可提前終止緩繳并補繳緩繳期間的住房公積金。企業(yè)降低后的繳存比例不低于5%且不低于現行繳存比例3個百分點,調低比例的時間間隔不少于1年。
2022年5月至12月期間,企業(yè)申請緩繳或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僅需提供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同意或三分之二以上(含)工會會員(職工)同意緩繳或降低繳存比例決議文件即可辦理。企業(yè)申請緩繳或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各直屬管理局將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2022年5月至12月企業(yè)緩繳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
因疫情影響人員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可申請延后還款期限。2022年5月至12月,因感染新冠肺炎需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因疫情防控需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或收入明顯下降的四類人員,無法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由借款人在逾期發(fā)生的次月向辦理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直屬管理局提出申請,經直屬管理局審核批準并報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備案后不作逾期處理、不計罰息。
我省還提高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租房提取額度。2022年5月至12月期間,租房提取額度上限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至1200元,已辦理房租約提代付的繳存職工,在提取額度上限范圍內據實際租金支出調整月約提金額。
來源:海南日報
監(jiān)制/黃丹 范江虹 葉微
主編/陳銀玲 王欣
編輯/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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