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部署各地公安交警部門,加大對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不按規(guī)定佩戴安全頭盔,汽車駕乘人員不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海南省交警總隊明確
對汽車駕駛?cè)瞬幌蛋踩珟У模?分、罰50元;對乘車人員(包括后排)不系安全帶的,罰50元;對騎乘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的,罰30元;對駕乘摩托車不戴頭盔的,罰50元。
來源:海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
監(jiān)制/黃丹 范江虹 葉微
主編/陳銀玲 王欣
編輯/劉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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